“命令杀了坐骑充饥,准备今夜突围!”
紧锁的浓眉下,几欲喷火的双眼似是要将敌人熔化,死死地盯着赤峡下的金兵墨离语气坚定。
他的命令得到将士们的高声响应。
与其饿死,不如战死。
这是数十日苦苦煎熬等待援兵无果后,将士们于绝望中达成的一致决断。
几声悲嘶,所剩最后一匹战马很快被分解并架在了几堆篝火之上。
士兵们围坐四周一个个死盯着火光中滋滋冒油的马肉使劲咽着口水。他们也是血肉之躯,可数十日别说早已不知肉味,哪怕是肉汤都不曾喝上一口。拿某些士兵的玩笑话说,就差没用尿拌个沙面馍馍咽下肚去。
一个月前一场苦战,墨将军的人和马损失惨重,虽然最后凭赤峡之险得以喘息,但这赤峡上贫瘠得寸草不生,除了赤色的沙石实在找不出有一丁点生气的东西。
半月前上得赤峡的三匹战马杀了两匹充饥后,士兵们当然早已对最后一匹也是将军的坐骑唾涎三尺,只是碍于军纪和对墨将军的敬畏,一直不敢提议。
此时他们等待着记忆中前番烧烤马肉的焦香扑鼻而来。
可以说那是永生难忘的香味,但仿佛还是上辈子的事。
终于,那位年长的伙夫大声道:“好啦!小子们痛痛快快地吃吧,待会儿每个人至少给我杀两个金兵,否则对不住肚子里的马肉!这可是将军的坐骑呀!”
“是啊,是啊!杀一个保本,杀两个不亏,三个四个才算赚!”
“对,绝不能便宜了他们。”
“我现在不想吃得太饱了,晚上要喝金贼的血,吃金贼的肉且当宵夜!”
“好!对,就算是咬,也要咬死他一两个。”
“不过,胡人太臊,我想还不如马肉好吃呢!”
“哈哈哈哈……”
往一个空水壶里倒了些酒,张善将酒递给墨离,“来,我这还有半壶酒,咱兄弟两干一杯。”
“太好了,此时居然还有酒,来,干!”
二人举起酒用力一碰。豪饮一口烈酒,又嚼一口马肉,他们啧啧称赞。
“嗯,爽!”
……
寒风彻骨,夜黑如漆。
金兵的营帐里已点起灯火。透着灯光的一座座乳白色营帐,就像点缀在天幕的星星。
蔷儿紧偎着墨离,彼此可以互相取暖。
“你在想什么?”
“景色不错!”不加思索的墨离正在警惕地盯着金兵营地,忽然他眉尖一动,嘴角泛起一丝冷笑,“我在想若是将那些透光的营帐一个个点燃,那应该会更好看。”
“等他们都睡着了,我们便可以冲下去,或许能遂你所愿。”
“蔷儿,等会儿要跟随你兄长想办法突出重围,我为你们断后。”
轻轻推开用脸颊蹭着自己胸膛的蔷儿,墨离从背后取下墨尺剑并双手递给妻子,眸光深邃地望着她道,“这墨尺剑乃是我墨家的传世之宝,决不能落在金人手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