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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章(1 / 2)

“来,来,我让你见识见识真正的草芥之民。”一月份的某一个晚上布里森登对他说。

两人刚在旧金山吃完晚饭,要回奥克兰,来到了轮渡大厦。这时布世森登心血来潮,要叫他看看“草芥之民”。他转过身来,他那外衣飘闪的瘦削的身影飘过了海岸,马丁努力跟着。布卫森登在一家批发饮料站买了两大瓶陈年葡萄酒,大胜瓶装的,一手拎一瓶上了教会街的电车。马丁拿了几瓶夸脱装的威士忌紧跟在后。

他心里想,这要是叫露丝看见可不得了,同时猜测那“真正的草芥之民”是怎么回事。“也许那儿一个人也没有,”两人下了车,便直奔市场街南面工人阶级贫民窟的中心,这时布里森登说,“那你就会错过你长期想找的人了。”

“究竟是什么呀?”

“人,聪明的人,而不是我发现你在那个生意人窝周交往的卿卿喳喳的无聊的人。你已经读了些书,发现自己完全孤独了。今天晚上我要叫你见识见识一些也读过书的人,那你就再也不会孤独了。

“我对他们的讨论没有兴趣,”他来到一个街区的尽头时说,“书本上的哲学打动不了我,但你会发现这些人是聪明人,不是资产阶级的猪猡。可你得小动,他们会就太阳之下的任何题目对你唠叨个没完的。

“我希望诺尔屯在那甲,”说到这儿他有一点气喘,却拒绝了马丁把他那两个大肚子酒瓶接过手去的好意。“诺尔屯是个理想主义者——哈佛大学的,有惊人的记忆力。理想主义把他引向了哲学上的无政府主义,被家庭赶了出来。他爸爸是一条铁路的总裁,有好几百万家产,可儿子却在旧金山挨饿,编着一份无政府主义报纸,每月二十五块。”

马丁对旧金山不熟,对市场街以南更是一无所知。因此他不知道自己已被领到了什么地方。

“讲吧,”他说,“先给我介绍介绍。他们靠什么过日子?怎么会到这儿来的?”

“但愿汉密尔顿也在这几,”市里森登站了一会儿,歇了歇手。“他的姓是斯特罗恩一汉密尔顿(中间是个连字符),出身南方世家。一个流浪汉——我所见过的最懒的人,虽然他在一家社会主义的合作社里做职员(或者说勉强凑合作着做),每周六块钱,可他是个积习难改的占普赛人,是流浪到这儿来的。我曾见他在一张长凳上坐过一整天,一点东西都没进嘴,到了晚上我请他吃饭——只须走两段街就到了馆子,他却回答说:‘太麻烦,老兄,给我买盒烟就行了!’他原来跟你一样,是斯宾塞主义者,后来被克瑞斯转变成了个唯物主义的一元论者。我如果能够,倒想跟他谈谈一元论;诺尔屯也是个一元论者——不过他只肯定精神,对其他的一切都怀疑。而他却可以提供克瑞斯和汉密尔顿所缺少的一切。”

“克瑞斯是谁呀、马丁问道。

“我们就是到他的屋里去呢,当过大学教授——被开除了——老一套的故事。那张嘴像刀子,用一切古老的形式混着饭吃。我知道他倒霉的时候在街上摆过摊,什么都满不在乎地干,连死人的尸衣也偷——什么都偷。他跟资产阶级不同,偷时并不制造假象。他谈尼采,谈叔本华,谈康德,什么都谈。但在世界上他真正关心的只有他的一元论,别的他都不放在心上,包括圣母玛利亚在内。海克尔1是他崇拜的一个小偶像,你要侮辱他有一个办法法,打海克尔一耳光就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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